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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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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调整研究生毕(结)业和学位授予批次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4-16 08:54:11  浏览:

为切实解决研究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毕业就业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研究生毕(结)业和学位授予批次安排,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自2026年起,学校新增11月毕(结)业批次,作为1月批次的补充;并将原10月学位授予批次同步调整至11月。调整后,每年共设1月、6月和11月三个研究生毕(结)业和学位授予批次。重新申请学位、换发毕业证书的批次同步调整。

各批次毕(结)业证书落款时间分别为1月、6月和11月,学信网学历注册时间与对应批次的校学位会时间相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校学位会召开时间,校学位会召开一周后可在学信网查询学位信息。

请同学们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论文送审及答辩、就业等事项。2026年11月批次的具体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