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研究生毕(结)业和学位授予批次的通知》和《关于在校研究生申请2026年11月批次毕(结)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通知》,现将2027年1月预毕业生办理2026年11月批次毕(结)业和学位授予申请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申请仅面向2027年1月预毕业研究生,系统申请开放时间为:2026年7月9日09:00-2026年9月6日23:59,系统路径为:“校内门户(个人登录)--研究生院业务—培养办学籍管理—申请11月批次毕(结)业和学位授予”,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谨慎申请。
二、 学生系统申请后,毕业时间即时变更为2026年11月,相关材料相应变更,院系和学校按11月预毕业安排论文送审、答辩、毕业审查、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
三、 申请后不能取消和撤回,如确有需要,10月底系统再次开放时,学生本人再申请调整。
四、 注意事项:
1、 拟于2026年11月毕(结)业的研究生,请勿选修2026年10月底后结课的课程。如已选修10月底后结课的课程,则无法在毕(结)业前完成该门课程学习要求。院系毕业审查(初审)完成后,当学期已选修并无成绩的相关课程将被删除。请同学们在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课程安排,并与院系充分沟通。
2、 预计申请11月批次的研究生,如有出国(境)安排,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回校,以免影响论文答辩、毕业审核及相关工作。 有回国日期超过11月校学位会时间的出国(境)申请记录者,不能申请11月批次。
3、 预计申请11月批次的研究生,应按时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具体要求详见《预计2026年11月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通知》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458277。
4、 11月批次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确认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8日,要求见下学期初的具体通知。
5、 学生需按照院系要求,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论文送审及答辩等。11月批次不能申请休学和延期,1月批次论文送审后也不能申请休学和延期。如送审或答辩等未通过,符合结业条件的按结业处理,结业时间按学生所在批次;不符合结业要求的按退学处理。
6、 2026年11月毕(结)业的研究生,如有获得博士生岗位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国家助学金的,上述奖助学金将发放至2026年12月;由院系或导师发放的延期博士生助研津贴可发放至2026年11月;学费和延期费正常按学期收取。
7、 2026年11月批次毕业离校时间预计为2026年12月11日前。
8、 11月批次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年度均为2026年,毕业批次和证书落款时间可能对应届生年份认定等就业相关事项产生影响。请结合个人就业方向和目标岗位的招录要求,提前研判,充分沟通,合理选择,相关政策可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