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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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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注册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1-03 14:15:59  浏览:

各位同学,

现将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24219日至223,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可于2月24日-25日进行自助注册。

2.【自助注册】研究生院开发并在校园各处安装了若干台自助注册机,机器可针对中国籍在校生(大陆和港澳台)完成加盖注册章、火车票磁条充磁工作,学生根据自助注册机屏幕上的提示进行注册即可。机器的地址如下:

1

综合科研楼1层

2

新闻传播学院一层电梯对面

3

理科5号楼1层

4

理科3号楼2层

5

生命科学学院一层

6

法学院地下一层

7

政府管理学院一层

8

经济学院一层

9

国际关系学院一层

10

化学学院一层

11

物理学院一层

12

环境学院新楼一层

13

光华老楼二层

14

新太阳学生中心1层

15

软件学院

16

深圳研究生院

17

昌平校区

18

外国语学院民主楼101室

19

理科1号楼西1门

20

理科1号楼西2门

机器需要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在校研究生可根据自愿原则在机器上完成自助注册。全体留学生、部分照片质量不高的中国籍学生、不愿进行人脸识别的学生,无法完成自助注册,可联系教务老师预约时间进行人工注册(2月23日之前完成)。教务联系方式:010-62756697,lvj@pku.edu.cn

3.不能按时注册的同学,请于2月19日前发送邮件至lvj@pku.edu.cn同时抄送导师,说明未能按时注册的原因。

4.在校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包括自助注册),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不予注册,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2)对于因出国交流,注册周整周均不在校的研究生,注册系统在“出国状态”处会显示“出国中”,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的研究生应复学后再进行注册。

(3)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的研究生应复学后再进行补注册。

(4)预计办理本学期休学的同学,暂不注册。研究生休学以学期为单位,应于注册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手续。

(5)经院系批准的由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办理请假手续,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校后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6)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因工作需要出差等,应事先与导师沟通,经同意后,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回校后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7)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8)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5.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2023-2024年度学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按规定足额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财务部对交费的相关要求如下:

在校生可以使用“网上交费”、“自助缴费机”两种方式。若选用“网上交费”,务必于注册日之前登录北京大学收费平台(地址https://cwsf.pku.edu.cn)完成交费。若选用“自助缴费机”,请前往校内新太阳一层大厅,通过自助缴费机刷POS交费,支持银联信用卡。特殊情况,如单位交费(支票、汇款单),请最晚于注册日到财务部(化学南楼)108房间交费。如未足额交费,不能办理注册及其他相关手续。具体说明及注意事项详见财务部在校研究生交费的通知。财务部交费相关事宜咨询电话:62755523。

6.对不按期到校注册及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学院将严格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