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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

【就业手续】关于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0-18 09:43:03  浏览:

亲爱的材料学院2022届毕业生:

随着毕业的临近,从即日起,2022届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将陆续开展。现对相关就业政策及手续办理进行说明,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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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毕业生就业时间轴


一、基本概念

1. 应届生身份:参考毕业证时间(当年应届毕业生和应届生)

2. 生源地:与高考所在地不同,指常驻户口所在地

3. 报到证:就是派遣证,毕业生需要确保报到证抬头等信息准确无误才能保证毕业派遣的正常进行,因而毕业生需要与用人单位确认报到证抬头

4. 离校转单:仅春季毕业生会用到

5. 就业形式:就业(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回原单位就业);升学(国内升学、出国出境);待就业拟升学(待就业;其他暂不就业)

6. 报到证签发类别:去就业地报到(指单位解决户口,户档派遣至单位);回生源地报到(指单位不解决户口、出国留学、出国工作或是国外博士后,户档回生源地);去代理/托管地报道(报到证联系托管单位核实);暂不签发报到证(原则上是单位落户手续正在办理中,户档暂缓北大;户档暂缓超过两年只能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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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退学派遣:只受理硕、博退学,两年内且学籍连贯,退学将做降级派遣

8. 结业派遣:可以办理报到证,但报到证上会注明学历是“结业”


二、基本就业政策说明

1. 派遣条件:毕业生第一次办理就业手续时档案应当在学校。

2. 改派条件:派遣后,毕业生申请改派至用人单位的,应当在派遣之日起的一年内(毕业两年内)进行,毕业超过两年的可申请办理二分

3. 定向生:可以发放三方及推荐表;不受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的改派申请;其他类型定向生改派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进行

4. 落户:

1) 北京市落户必须拿到北京正式落户的函件才可派遣

2) 上海市落户可以先派遣,之后补交落沪批复(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

3) 天津、深圳、西安、武汉、杭州等城市可以“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情况可凭当地接收函,参照“二分”处理

5. 户档不分离:

1) 北京、上海等不能解决户口的单位,学校不能直接派遣,应先二分,后由用人单位从二分单位调档

2) 户档同省不同市。有部分学生在生源省就业,但不在同一城市,经学生申请,可以户口迁回原籍,档案派至用人单位

6. 港澳台毕业生:只发放三方协议(注明港澳台毕业生),不发放就业推荐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打印报到证,所需材料:院系申请;用人单位关于为该生打印报到证的申请(或说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三、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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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手续办理网站地址:http://scc.pku.edu.cn

2.更为详细的毕业手续办理流程参考:https://scc.pku.edu.cn/other_ff8080814a7d39f9014ad7daef60011b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