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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究生】关于开展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9-02 16:50:07  浏览:

材料学院各同学:

为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现进行2021-2022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具体流程如下:


1、成立工作小组

研究生各年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包括各班班主任、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其他学生代表等,综合解决在素质测评过程中的加分评定等问题。

2、素质综合测评范围

材料学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出国交换生等)均需进行素质综合测评。硕士同学本年度自成一个评审单元,硕转博同学在硕士评审单元参评。博士延期同学在当前所在班级内进行参评。

3、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成绩分为两档:合格和不合格。由年级工作小组统筹,以灵活的形式,组织各班同学进行班内民主评议。若超过参评总人数 60%(含)的同学给被测者的评级为合格,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 A 档,加 20分。若得到的合格评级数量低于总数的60%,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 B 档,加 19.5分。

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后,在9月6日(周二)前由班长反馈至班级内各同学。

4、个人裁定分数并提交

参评个人根据附件1《北京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自行裁定分数,并于9月8日(周24:00前完成下列工作:

(1)填写表格附件2《2020-2021学年材料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附件3《2020-2021学年度材料学院个人成果申报表》。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论文全文及分区截图、著作封面及版权页、专利证明、竞赛证书、院外社会工作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上述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压缩后交给班长。

(2)前往“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素质测评”进行系统填报。操作指南参加附件6《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指南(学生版)2021》。

以上材料若出现个人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将直接判定为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失去奖励奖学金参评资格。

5、评分规则

参见附件1《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几点说明:

1.在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接收为依据)根据论文基准分乘以作者权重得到加分分值,上限3篇。

2.“社会工作”的加分方法可参见《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及附件4《2021—2022年度材料学院社会工作加分标准表》,但具体加分值需由材料学院学工办审定。在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在学校职能部门担任学生助理和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同学,需在9月6日(周二)17:00前提交附件5《社会工作加分申请表》及工作鉴定(相关单位盖章)扫描件至gclxgb@pk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 +社会工作加分”。

6、审查汇总及公示

各班班长收到参评成员提交表格及相应材料后审查加分材料情况,并由工作小组审查,确认无误。

9月12日(周一)前,各班工作小组召开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汇总会议,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本班同学社工加分情况后,进行全班综测排名。各班班长将《XX班——材料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和整理好的文件夹交学院评奖评优秘书处,统一上传学院网盘。

9月14日(周三),学院学工办发布本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通知。


附:日程表


9月6日(周二)前

各班组织班会完成基本素质测评

9月6日(周二)前

提交社会工作加分申请

9月7日(周三)

学工办将社会工作加分返回至各班级

9月8日(周四)前

个人提交材料、在系统中进行申报

9月12日(周一)前

各班工作小组召开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汇总会议,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本班同学社工加分情况后,进行全班综测排名。将《XX班——材料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和整理好的文件夹交学院评奖评优秘书处,统一上传学院网盘

9月14日(周三)

学工办发布本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通知



联系人:袁苗苗

电子邮箱:62756121,gclxgb@pku.edu.cn

材料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秘书处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