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设为首页|加入收藏|English|书记、院长信箱

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研招】北京大学2023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者:  时间:2022-09-23 20:21:34  浏览: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北京大学新工科建设和发展,我校启动2023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招生工作。本专项招收的研究生采取一线实践、工学交替的全新培养模式,硕士生第1年在校学习,后2年在企业实践;博士生前2年在校学习,后3年在企业实践。


全日制工程硕士

招生专业:材料与化工

招生人数:7


全日制工程博士

招生专业:材料与化工

招生人数:4


招生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申请人应在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5日16:00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并于2022年10月7日17:00前将推免办法中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达以下地址。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综合科研楼325室

收件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53455

快递单请备注:工程博士/硕士专项申请材料

*注意:请一定使用EMS邮寄,不接受到付。


不断更新常见问题解答

1.书面材料,不要装订(不需要分类,不需要订书钉,不需要曲别针),直接按顺序排放整齐,最后使用燕尾夹即可;

2.申请者也可在截止日期前的工作日直接送达北京大学综合科研楼325室。

3.请务必使用EMS邮寄,并注明“工程博士/硕士专项申请材料”。

4.材料接收截止时间10月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含7日当天),请尽早寄出,以免影响复试安排。

5.报名成功后,博士申请者请在申请表报考专业后面手动填写拟报考导师姓名,硕士申请者不用填写。

6.成绩单和排名需为前6个学期的成绩与排名,请与教务老师确认沟通好后填写。

7.推荐信的要求: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8.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只网上报名,不提供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