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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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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关于开展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研修成果专项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5-20 12:49:10  浏览:

各院系(所、中心):

为鼓励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在北京大学研究学习的积极性,现开展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研修成果专项推优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突出”的申报条件:

1.在北京大学研修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或入校时与院系、导师约定的工作任务;

2.主要研究成果须是在北京大学研修期间公开发表的,即发表时间为2021年9月至今,且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

3.积极进行课题研究,参加学术论坛等活动。

(二)进修教师“课程成绩优秀”的申报条件:

所有选修课程成绩为优(成绩为A或百分制85分及以上)

二、推荐程序

1.访问学者填写《北京大学访问学者科研成果统计表》(含申请者相关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材料),于6月6日前提交继续教育部。

2.继续教育部将申报材料信息汇总后分发至各院系,院系根据申请人科研、学习情况及日常表现,在下达名额范围内向继续教育部推荐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院系于6月24日前向继续教育部提交《访问学者专项推优汇总表》。进修教师待选修成绩全部出来后再上报。

三、公示

继续教育部对推优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


继续教育部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