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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者:  时间:2021-10-13 14:33:48  浏览:

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以推荐免试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进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考核者确定是否录取。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12:00至12月617:00

2.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 元, 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须将以下材料于2021年12月13日17:00前寄(送)达我院。要求如下:

1.《北京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申请人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材料上传和网上缴费等程序后,打印出“北京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以及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含)及以上(2015年12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0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GRE成绩320分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5)IELTS(A 类)成绩6.5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6)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7)WSK(PETS-5)考试合格(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8)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9)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并获得学位,经过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认定(2015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

(10)发表过(或被接收)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本人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需要附攻读学位所在单位开具的导师证明材料)(2015年9月1日后发表或被接收)。

9.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重要说明】:

1.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2.纸质材料提交要求:请将上述9 项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并用燕尾夹固定(请勿装订),装入档案袋内(其中1-8 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申请导师。

(2)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综合科研楼325室,吕老师(收),电话:010-62756697

(3)材料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4)仅接受EMS 快递,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电子材料提交要求:请将上述9项申请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份PDF文档,重命名为“姓名+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申请材料”,最晚于2021年12月13日17:00前发至:gmsejw@pku.edu.cn。

(1)注意不要重复投递,请勿打压缩包。

(2)邮件主题为“姓名+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申请材料”;邮件正文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申请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四、初审与复试

1. 初审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质的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复试。审核过程中,当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有疑问时,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关注材料学院网站通知(www.mse.pku.edu.cn)。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差额甄选,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录取

依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将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我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报名者可向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3.本说明由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查询: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

学院网址:http://www.mse.pku.edu.cn/index.htm

咨询电话:010-62756697 吕老师

对外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综合科研楼325室

电子邮件:gmsejw@pku.edu.cn


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